藝文團體注意事項:
1.確認自己過去的媒合計畫是否繼續執行,如果要繼續執行,請調整可執行日期及場次,如果不執行,只需將場次設為0即可。 2.提供(上傳)新的媒合計畫,讓學校有更多元的選擇。
學校申請注意事項: 1.請檢查是否欠繳過去執行成果 2.開放時間為4/19上午8:00,未到開放申請時間上傳之媒合計畫視同練習,待正式開放後統一刪除。 3.103年度計畫需加填問卷,請將問卷附於計畫中上傳(詳見表單下載區資料夾[103校園展演計畫]→下載[103年度媒合案申請格式]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