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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高雄市「藝文團體校園展演計畫」審核結果:
一、依據本局115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計畫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共113件申請,審核原則如下:(一)初審意見。(二)三年內未申請及偏鄉、非山非市學校優先錄取。(三)依藝文團體性質優先保障傳統劇團。(四)各藝文團體至少媒合1間學校。
三、本案「通過」計58校,「修正後通過」計11校, 請各校配合事項如下:
(一)「修正後通過」學校:請於7月24日(星期五)前繳交修正後計畫核章電子檔至cheng25481613@gmail.com。
(二)「修正後通過」及「通過」學校請於115年9月11日(星期五)前檢附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依據本局114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計畫審查會議決議事項及114年8月5日高市教社字第11435942800號續辦理。
二、為增加學生參與藝術活動機會及鼓勵本市藝文團體,旨揭計畫增額通過32校(含通過9校及修正後通過23校),審核原則如下:
(一)初審意見。
(二)三年內未申請及偏鄉、非山非市學校優先錄取。
三、本案「通過」計9校,「修正後通過」計23校
(一)請於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前檢附相關資料,逕送勝利國小教務處核撥經費,原始憑證留存學校備查(詳見本局函文:高市教社字第11436613300號)。
(二)另請「修正後通過」23校於114年9月12日(... 觀看完整文章
114年度高雄市「藝文團體校園展演計畫」審核結果:
一、依據本局114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計畫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共130件申請,審核原則如下:(一)初審意見。(二)三年內未申請及偏鄉、非山非市學校優先錄取。(三)依藝文團體性質優先保障傳統劇團。(四)各藝文團體至少媒合1間學校。
三、本案通過計39校,請各校配合事項如下:
(一)請於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前檢附相關資料,逕送勝利國小輔導處核撥經費,原始憑證留存學校備查(詳見本局函文)。
(二)請藝文團體與審核通過學校相互聯繫,學校端請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將成果及照片(或影片)、檢核表上傳至本市藝文團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依據本局112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計畫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旨揭活動共130件申請(含2件重複申請),總計130件進入複審,審核原則以藝文團體比率分配,另依據初審意見、偏鄉比率及3年內申請次數等原則審核如下
(一)「通過」計55校(如附件)
請學校主動與藝文團隊聯繫,並於112年12月25日前將
(1)成果報告(含學生及教師回饋)
(2)成果照片或影片
(3)檢核表上傳至本市藝文團體與學校交流平台網站,
*格式請於表單下載區下載【112成果報告格式】);成果上傳方式請參閱平台主選單之【使用手冊】。
(二)「不通過」申請計75校,未通過原因包含3年內已有2~3次申請紀錄... 觀看完整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