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114年度藝文團體、藝術家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辦理。 二、申請方式 (一)申請對象:本市公立各國中及國小。 (二)開放申請時間:4月29日(星期二)上午8:00開始開放網路申請,5月6日(星期二)下午5:00截止申請(依系統顯示之時間為準)。 三、審核結果將於8月前公布。 四、各藝文團體請盡速於4月18日前修正劇碼及申請時間,以免影響本年度學校選取及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