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24
:::
公告 陳玉芳 - 管理員公告 | 2023-03-01 | 點閱數: 1563

一、依據112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申請方式
(
)申請對象:本市公立各國民中小學。
(
)開放申請時間:5月1(星期一)上午8:00開始開放網路申請,5月8(星期一)下午5:00截止申請(依系統顯示之時間為準)。
(
)審核依據:初審若有成果未依規定繳交及重複申請者不予通過,並以3年內未申請及偏鄉、非山非市優先;審核結果於8月前公布。
(
)活動執行時間:11281日起至1121231日止。
三、各藝文團體請盡速修正劇碼及上架時間,以免影響本年度學校選取及申請。